1 目的
为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公司产品质量,明确各个环节应承担的产品质量责任以及出现问题时的奖罚标准,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马拉兹内部所有生产过程及为马拉兹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所有供应商。
3 职责
3.1质管部:具有产品质量判定、责任判定和处罚/奖励的权限;
3.2人事行政部:负责对质量奖惩结果的执行,即奖、罚款的兑现工作。
3.3其它部门:负责配合执行,主动处理和解决不良问题,接受处罚结果。
4 程序内容
4.1 奖罚标准
序号 | 奖罚类别 | 奖罚标准 | |
1 | 技术 文件
| 1.1因图纸错误,导致产品质量问题及客户投诉的。 | 第一责任人承担200元~损失金额的50%,第二责任人承担100元~损失金额的30%。 |
1.2技术资料包括图纸未按照流程审批下发的。 | 第一责任人处罚50元/次。 | ||
1.3因工艺或图纸更改未及时更新,造成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的。 | 第一责任人承担100元~损失金额的30%。 | ||
1.4因工艺文件或图纸私自进行更改,但没有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的。 | 第一责任人处罚50元/次,若查不出责任人,责任区域主管处罚50元/次。 发现者或提出者奖励50元/次。 | ||
1.5因工艺文件或图纸私自进行更改,造成产品质量问题及客户投诉的。 | 第一责任人承担200元~损失金额的70%。 | ||
1.6外来技术资料未进行审核、或者未按规定转化/优化、或者未签字确认即传递给文控中心的。 | 第一责任人处罚50元/次。 | ||
2 | 订单 | 2.1因在转换客户资料,订单处理时出现的错误,造成不良后果的。 | 第一责任人承担100元~损失金额的20%,第二责任人承担50元~损失金额的10%。 连续3个月未发生错误的奖励OP及IT每人200元。 |
2.2 因客户有技术、质量等要求,未传递到公司内部被执行而造成不良后果的。 | 第一责任人承担100元~损失金额的20%,第二责任人承担50元~损失金额的10%。 | ||
2.3 唛头、装箱单的内容出现错误或不一致现象。 | 第一责任人处罚50元/次,发现者奖励30元/次。 | ||
2.4 合同及订单未按照要求执行评审流程的,及未保留评审记录的。 | 第一责任人处罚50元/次,第二责任人处罚30元/次。 | ||
3 | 采购物料 | 3.1因采购的原材料、零部件、辅助材料等质量问题,造成生产部停产及客户投诉的。 | 原料供应商承担损失金额的100%,包括因此造成的误工费、客户罚款等。 |
3.2因我方合同或订单的技术要求等传达错误,导致的质量问题。 | 第一责任人承担200元~该批产品损失金额的30%,第二责任人100元~该批产品损失金额的10%。 | ||
3.3原材料、半成品到达仓库后未按规定报检的。 | 当未造成车间缺料,客户投诉等问题时,第一责任人处罚50元/次。若造成车间缺料,客户投诉等问题时,第一责任人处罚100元/次,第二责任人处罚50元/次。 | ||
3.4采购的物料不合格,质管部出具《不合格品通知单》后,供销部在72小时内未处理的。 | 第一责任人处罚50元/次。 | ||
3.5 已报检的采购物料,批量性不良(30%以上,让步接收的除外),流转到后道被发现的。 | 第一责任人处罚100元/次 , 若造成客户投诉的,第一责任人处罚200元/次,第二责任人处罚100元/次。 | ||
4 | 生产过程 及检验 | 4.1生产人员违反工艺纪律及相关管理规定的。如:未按要求开班前点检、 未按时填写检验记录、不按要求堆放产品、未经质量确认私自处理不合格品等 | 第一责任人处罚50元/次,第二责任人处罚25元/次,重复发生加倍处罚。 发现者奖励10元/次 |
4.2员工主观上刻意不按工艺文件和图纸进行生产,导致质量问题和客户投诉。 | 第一责任人承担500元~损失金额的70%,第二责任人承担200元~损失金额的10%。 | ||
4.3 生产因人为原因造成的不良品。 | 处罚详情见附件6.1《车间制程不良考核标准》。 | ||
4.4车间对不合格品进行返工或返修不及时进行处理者(超过1周以上者)。 | 第一责任人(操作者)处罚50元/次,班组长处罚100元/次,车间主任处罚100元/次。 | ||
4.5 生产现场工艺文件(已受控下发的)与实际不符;缺少、没有生产工艺文件而启动生产的。 | 第一责任人(班组长)处罚50元/次,第二责任人(车间主任)处罚30元/次。 发现人奖励10元/次。 | ||
4.6 现场工艺文件(已受控下发的)丢失或损坏未及时上报重新申请的,造成不合格品损失的。 | 第一责任人(班组长)处罚100元/次~损失金额的30%,第二责任人(车间主任)处罚50元/次~损失金额的10%。 | ||
4.7私自调整设备或过程参数生产的(如进刀量等。 | 第一责任人首次处罚100元,重复翻倍,第二责任人按30%处罚。 | ||
4.8因首检确认错误造成批量质量异常。 | 第一责任人承担200元~损失金额70%,第二责任人承担100元~损失金额的30%。 | ||
4.9因漏检、错检或判定错误导致批量(30%以上)的质量问题产品流转到下工序或客户端的 | 第一责任人处罚200元/次~损失金额70%,发现者奖励100元/次。 | ||
4 | 生产过程 及检验 | 4.10 没有按照标准要求(检验频次,检验方式,检验内容等)进行检验的。 | 第一责任人处罚50元/次。 |
4.11出现质量问题未及时上报或瞒报者。 | 第一责任人处罚50元/次。 | ||
4.12被投诉或查到至少有20分钟不在岗,查清原因属于违规情况的。 | 第一责任人处罚50元/次。 | ||
4.13检验后未按规定进行标识的。 | 第一责任人处罚50元/次。 | ||
4.14下道工序发现上道工序原材料/零件、半成品及成品CTQ项目(以通力定义CTQ为标准)存在缺陷 | 发现者奖励5元/支 | ||
4.15发现毛坯原材料上存在的夹杂、凹坑及上道工序流入下工序的明显的外观缺陷 | 发现者奖励10元/支 | ||
注:以上过程检验奖励金额每人每月上限为500元,“发现者”含生产、质量所有人员。 检验员所在生产线连续6个月无内外部投诉,奖励检验员200元,全年无内外部投诉,奖励检验员400元。 各产线全年无客户投诉(含外仓及蒙特费罗)及批量内部质量问题,奖励过程质量主管200元/产线。 双线检验员的奖罚规则详细内容见《生产线质量检验方式及考核调整标准》。 | |||
5 | 入库及存储 | 5.1 仓管员入库时发现混料报质管部确认的。 | 第一责任人处罚30元/堆 发现者奖励50元/次 |
5.2 仓库未按照要求(特别是非标导轨)进行登记、入库、标识和堆放的 | 第一责任人处罚30元/次 | ||
5.3仓管员未按照领料单进行发料,出现数量不符、型号不符的现象。 | 第一责任人处罚50元/次。 | ||
5.4没有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半成品及成品发料的。 | 第一责任人每次100元/次。 第二责任人50元/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