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为规范质管部检验员技能等级考核评定,促进检验人员不断学习及提高个人业务知识,提升个人岗位作业技能,特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马拉兹(江苏)电梯导轨有限公司质管部检验人员,包括进料检验员、巡检、生产过程检验员、成品检验员、包装检验员、计量员、过程质量主管(只可申请资深、首席级别);
定义
无
职责
人事行政部负责技能等级评定申请的受理及组织,负责理论考核试卷的批阅;负责各项考评成绩的登记、汇总并公布最终考评成绩。
质管部负责考核规则的制定及理论考试题库的建立,参加检验员实际操作考核成绩的评定,负责月度综合考核的评定。
生产运营部负责参与检验员实际操作的考评。
信息部负责支持题库系统的开发、维护。
程序
5.1评定时间
初次评定时间由质管部与人事部协商后决定,之后固定在6月、12月最后两天评定,遇周末、节假日顺延。
5.2 评定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检验人员可申请技能等级评定
- 1) 试用期满已转正;
- 2) 未发生过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而造成工伤事故的;
- 3) 工作期间未发生过严重违反公司工作纪律行为的,如:破坏或偷盗公司财物、打架斗殴、旷工等。
5.3 评定项目及方法
5.3.1 评定项目
5.3.1.1 评定项目为理论考核、实际操作、月度综合考评、主管评分相结合的方式。
5.3.1.2 其中理论考核部分以笔试闭卷方式,题型以通用题型加岗位专用题型相结合,包括以下5部分,其中4)为岗位专用题型,其余为岗位通用题型。
- 1) 品质基础知识;
- 2) 产品标准知识;
- 3) 常规量具使用及保养要求;
- 4) 检验岗位工作流程及操作要领;
- 5) 逻辑思维题。
5.3.1.3 实际操作部分,由生产运营部、质管部、人事行政部组成评委在指定的工作现场进行考核,考核检验员本岗位操作的正确性、熟练度,以及本岗位检验项目不良对后续的影响。
5.3.1.4 月度综合评定按“月度绩效考核表”评分为准。
5.3.3 评定方法
具体评定方法及权重见下表
等级 | 项目 | 权重 | 说明 | 合格要求 |
一级 | 理论考核 | 30% | 满分100,考试40分钟 | ≥70分 |
实际操作 | 70% | 满分100,取各评委平均分,对正确性、熟练度分别打分 | ≥70分 | |
月度考核 | 必须项 | (无) | 1. 以往半年均值评分≥90分 2. 以往半年内单月奖罚金额未超过-200元 | |
主管评分 | <25% | 由直接主管及上级主管对工作态度、日常工作完成情况评定。理论、实操评分后再次加权占比 | 加权评分后综合评分≥70分 | |
二级 | 理论考核 | 40% | 满分100,考试40分钟 | ≥85分 |
实际操作 | 60% | 满分100,取各评委平均分,对正确性、熟练度分别打分 | ≥85分 | |
月度考核 | 必须项 | 当月奖罚金额累计超过-200元,则将为一级 | 1. 以往半年均值评分≥95分 | |
主管评分 | <25% | 由直接主管及上级主管对工作态度、日常工作完成情况评定。理论、实操评分后再次加权占比 | 加权评分后综合评分≥85分 | |
三级 | 理论考核 | 50% | 满分100,考试40分钟 | ≥90分 |
实际操作 | 50% | 满分100,取各评委平均分,对正确性、熟练度分别打分 | ≥90分 | |
月度考核 | 必须项 | 当月奖罚金额累计超过-200元,则将为二级 | 1. 以往半年均值评分≥100分 | |
主管评分 | <25% | 由直接主管及上级主管对工作态度、日常工作完成情况评定。理论、实操评分后再次加权占比 | 加权评分后综合评分≥90分 | |
资深 | 理论考核 | 70% | 满分100,考试60分钟 | ≥95分 |
实际操作 | 30% | 满分100,取各评委平均分,对正确性、熟练度、失效后果理解、产生机理分析分别打分 | ≥95分 | |
月度考核 | 必须项 | 以往6个月奖罚金额累加超过-1000元,则取消评级 | 1. 以往半年均值评分≥95分 | |
主管评分 | <25% | 由直接主管/上级主管/工作相关部门主管共同对工作态度、日常工作完成情况评定。 | 1.加权评分后综合评分≥95分 2.理论、实操评分后再次加权占比 | |
首席 | 理论考核 | 80% | 1.满分100,考试60分钟; 2.参加质量知识面试 | ≥95分 面试成绩至少达到“良好” |
实际操作 | 20% | 1.满分100,取各评委平均分,对正确性、熟练度、失效后果理解、产生机理分析分别打分; | ≥95分 至少主导过一次质量改善项目,并达成预期目标。 | |
月度考核 | 必须项 | 以往6个月奖罚金额累加超过-500元,则降为资深级 | 1. 以往半年均值评分≥95分 | |
主管评分 | <25% | 1.由直接主管/上级主管/工作相关部门主管共同对工作态度、日常工作完成情况评定。 2.理论、实操评分后再次加权占比 | 加权评分后综合评分≥95分 |
5.4 技能等级及岗位工资等级
5.4.1 一级(初级)需要所有员工达到的基本等级,该等级无岗位技能工资补贴,两次评定(含1次补考机会)无法达成的将考虑换岗或淘汰,因人员紧缺情况下可由质量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批准淘汰过渡期(期间作为留岗查看,但不享受月度绩效考核工资部分,直至下次补考合格后,次月恢复,且质量部保留随时淘汰的权利)。
5.4.2 等级的评定申请原则上只可以逐级提升,不可越级申报。
5.4.3 有越级申请的需经质量总监批准,申请等级未达成时,按评定方法取可满足的最高等级评定。
5.4.4 取得的等级未满足降级条款的可保持至下次评定周期。
5.4.5 已获得中级及以上等级检验员,如不参加更高等级评定申请的,须参加质量理论在线考试作为继续教育的依据,并达到目前等级应满足的理论得分(考试次数不限,评级期限内完成,以单次最高得分为准)。
5.4.6 技能等级津贴:
二级(中级)补贴岗位技能等级津贴100元/月;
三级(高级)补贴岗位技能等级津贴300元/月。
资深级补贴岗位技能等级津贴500元/月
首席级补贴岗位技能等级津贴1000元/月
以上技能等级一经评定,技能岗位津贴自次月开始发放。对于有特殊贡献的检验员经部门推荐,经总经理批准可特批升级。
5.5 技能等级标识
人事行政部根据检验员技能评级,分别发放等级证书及等级标识物(如袖章)。以便现场可快速分辨各检验人员的技能等级。
记录
6.1 检验员技能等级评定申请表
6.2 技能等级评定表(实际操作)